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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男教职工报销托儿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31 浏览量:

关于2019年男教职工报销托儿费的通知

 

各基层妇委会:

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男教职员工托儿费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销时间:201911111122

2.报销金额:符合条件的职工330/生。

3.发票开具时间范围:20191月至201911月。

4.报销的票据:由财政部或财政厅出具的财政票据,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票据上需有职工孩子姓名,由各单位妇委会主任负责报销资格审核。

5.票据由职工本人、所在单位妇委会主任及校妇委会主任签字后,自行到校财务处审核报销。

联系人:妇委会 孙誉烘   电话85717390

财务处 王     电话85716252

 

                        妇委会 财务处

                        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