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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教职工报销托儿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6 浏览量:

关于女教职工报销托儿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上半年女教职工报销托儿费(男教职工下半年)。具体通知如下:

1.报销时间:2019610628

2.报销金额:符合条件的职工330/生。

3.发票开具时间范围:20186月至20196月。

4.报销的票据:由财政部或财政厅出具的财政票据,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票据上需有孩子姓名。

5.票据经职工本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校妇委会主任签字后,自行到学校财务处审核报销。

联系人:妇委会 孙誉烘 电话85717390

财务处 王  鹏 电话85716256

 

            妇委会 财务处

             20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