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2018年托儿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托儿费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销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
2.报销金额:符合条件的职工330元/生。
3.发票开具时间范围: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双职工需要分别开发票。
4.报销的票据:由财政部或财政厅出具的财政票据,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票据上需有孩子姓名。
5.票据经职工本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学校妇委会负责人签字后,自行到学校财务处审核报销。
联系人:妇委会 孙誉烘 电话85717390
财务处 王 鹏 电话85716252
妇委会 财务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