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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2018年托儿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0 浏览量:

关于报销2018年托儿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托儿费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销时间:201811261210

2.报销金额:符合条件的职工330/生。

3.发票开具时间范围:20178月至201812月,双职工需要分别开发票。

4.报销的票据:由财政部或财政厅出具的财政票据,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票据上需有孩子姓名。

5.票据经职工本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学校妇委会负责人签字后,自行到学校财务处审核报销。

联系人:妇委会  孙誉烘  电话85717390

财务处      电话85716252

      

妇委会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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