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党的十九大期间学校消防安保工作
及秋冬两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学校消防安保工作和秋冬两季防火安全工作,全体教职员工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期间,要全力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秋冬两季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并积极配合消防等部门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保工作,确保全校秋冬两季防火安全,现将各项防火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我校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保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入秋冬两季以来,风干物燥、用电量明显增加,要加强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开展一次重点岗位人员的约谈,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各项工作。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长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党的十九大期间强化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公告》的精神要求,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全员培训,进一步完善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一次全流程消防演练,消防管理人、重点岗位人员、值班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并要做好各项记录,存档备案。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加大秋冬两季的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力度,检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检查各自所辖区域的火灾隐患情况,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四、党的十九大召开前至闭幕期间,要保证校园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确保各项火灾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五、校内人员密集场所,不得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和遮挡安全出口,严禁擅自接拉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
六、为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学校消防安全,消除火灾隐患,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消防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人,落实到人头,死看死守,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于各部门、各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不积极整改且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纳入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
七、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研究室)等办公场所使用“电热霸”“电暖气”“电热垫”“电炉子”等大功率电热器具或动用明火取暖;小卖店、经营性服务场所不得使用“电饭煲”“电炒勺”等家用电器;学生不得在教室、寝室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和使用“热得快”“电热宝”“电吹风”等电热器具设备,严禁在寝室内私接乱拉电源线,插排连插排等行为,避免因使用不当引发火灾事故。
八、秋冬季施工装修的单位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要事先按照消防规定上报学校保卫部门,经审批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防火安全后方可施工作业。
九、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校内清扫部门要对落叶、干枝、垃圾等杂物及时清理,避免人为因素引发火患,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焚烧杂物等易燃物品,确保防火安全。
十、从现在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重点各学院实验室(研究室)、图书馆学习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中发现隐患将立即整改,不留后患。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存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严格使用范围,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如发现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学校报警电话:85716110或保卫处防火科电话:85716545。
保卫处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