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根据2018年吉林省财政厅预算改革的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将2018年财务预算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的基本运行经费无需申报,学校将按照2018年吉林省财政厅预算经费下拨额度,参照2017年学校各部门年度收支情况酌情予以安排,并将全部由财政零余额资金支付。
2.本年度有特殊资金需求的事项,需经过部门充分论证后,形成预算申请报告,先报各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再报送至财务处计划科。
3.有创收的各单位、各部门,属于行政事业性收入的(目前财务处仍在收取的项目),需报送2018年收入支出预算;属于经营服务性质的收入,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具体申报时间财务处另行通知。
4.截止日期2018年3月16日,请各单位、各部门按时报送。
注:由于2018年的部门预算经费,全部由财政零余额资金支付,因此,各单位、各部门在预算申报时要求力求合理、精简,对于本年度下拨的经费,如年底未执行完毕,财政将全部收回。
计划财务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