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维护良好校园交通秩序,严防校园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从2017年3月20日起对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3月20日起,各类车辆需凭学校发放的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园,并将车辆通行证统一摆放在汽车风挡玻璃右下角醒目位置,以便进入校门时验证,无证车辆禁止入内。
二、车辆进入校园后请按规划的停车位(箭头所指方向)停车,禁止在未规划停车位的区域及路段停车。
三、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限速15公里,并主动避让行人。
四、外单位来校办事车辆需经门卫核实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并按要求停车。禁止外单位车辆在校园内停车过夜。
五、严禁在校园内飚车、练车,严禁滑板、独轮车、轮滑、平衡车等在校内主干道行驶。
六、严禁送餐摩托车、电动车进入校园,如有师生订餐请告知送餐人员,将送餐车停到校门外,步行进入校园送餐。
凡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规定要求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长春工业大学保卫处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