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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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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工作要求

发布日期:2009-06-19 浏览量:

关于做好我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工作要求

 

2009年上半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CET)即将于6月20日举行。为端正我校考风考纪,树立良好的考试风气,对全校学生要求如下:

一、CET属于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具有极高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学校重申,广大学生在大学四六级考试中,要严格要求自己,杜绝作弊,力争考出真实水平,考出真才实学,考出诚信风格,齐心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用扎实的知识、坚强的意志向自己、家人、学校、社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为加强考风考纪,现将学校考试纪律重申如下:

第三十条  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考试作弊认定,视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取消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该门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记:

1、桌内、座位旁有翻开的或答卷下面垫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笔记、讲义、复习提纲等物品者(不论看与否);

2、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他用品夹带与考试课程有关的笔记、复习提纲、纸条者(不论看与否);

3、在桌面、身上等处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者(不论看与否);

4、在允许使用的工具书上写有与考试课程相关的内容或夹带相关材料者(不论是否抄用);

5、强拿他人试卷或草稿纸(不论是否抄用);

6、考试中直接或以借用工具书、文具、计算器等方式传接答卷或纸条者;

7、违反考场规则使用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有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者;

8、利用上厕所机会在考场外偷看有关考试内容的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者;

9、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雷同卷者;

10、其他作弊行为。

第三十一条  在学期间发生第二次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十二条  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失败还有机会,作弊将失去自己。希望广大同学牢记在心头,认真诚信地参加考试,维护自己的尊严,做名副其实的大学生,为维护学风校风作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祝愿同学们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为自己的诚信赢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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