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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2007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13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和奖励重点
  ㈠奖励类别。
  1、吉林省技术发明奖:受理近年来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研制过程中,有重大技术发明的科技成果。
  2、吉林省科技进步奖:受理近年来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程度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对推动我省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
  ㈡奖励重点。
  2007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重点是:鼓励自主创新,鼓

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鼓励技术发明原创成果。
  二、申报办法
  ㈠申报对象。
  凡在本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取得科技创新成果的事业单位、企业以及自然人,都可以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㈡申报方法。
  各申报对象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报:
  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本地所属和中央驻地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
  省直部门负责其直属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
  中直驻长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大型企业的申报项目可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直接推荐。
  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否则取消年度评审资格。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报材料和书面申报材料两部分。
  ㈠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电子版推荐书需登录吉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网址:http://211.141.67.100/xmsb),下载《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软件,按要求填写后从系统中导出;电子版附件需扫描产生图片文件。
  ㈡书面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通过《推荐系统》中打印功能,打印出书面推荐书,在推荐书的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并与所有附件合订成册(一式两份,含一份原始件),不另加封面。原始件需用铅笔在右上角上标注页码。
  四、申报、推荐程序
  2007年吉林省将采用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和科技奖励推荐系统软件,实现网上受理。
  ㈠各申报对象向推荐单位申请项目指标。
  ㈡推荐单位用奖励办提供的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登录《吉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为对象生成推荐指标,并将推荐号和校验码告知申报对象。
  ㈢申报对象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有关推荐单位。
  ㈣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将书面申报材料和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报送省科技厅奖励办。
  五、其他事项
  1、各推荐单位请于2007518日前完成推荐任务,以网络上传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由省奖励办提供。
  3、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吉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软件下载栏目中操作程序
  4、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省科技厅科技奖励办联系。
     电话:0431-88975817
      
联 系 人:吴 萍  李宇
    

    注:请于516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07年4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