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对全民教职工在食堂就餐给予适当的补助,补助办法如下:
学校按教职工当月个人在食堂存餐费额度的30%提供午餐补助,月补助额度上限为30元,单身教职工月补助额度上限为60元。补助费直接存入就餐卡。就餐卡内月余额不做为下月补助基数。
学校食堂每周三中午为教职工办理存餐费业务,第一次存餐费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单身教职工需持本部门证明,若教职工要求注销就餐卡,学校将按比例扣除卡内余额的补助。
目前,因三校区就餐卡不通用,教职工原则上只限在本单位所在校区办理就餐卡业务。
此办法从2007年5月23日起试行。
长春工业大学
200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