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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5-23 浏览量: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和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吉教联字[2005]4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对我校校园内及校园周边进行认真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南湖校区现有六个门和几处墙豁口,既影响校园的安全与稳定,又浪费人力和物力。据统计每年用于各门卫人员工资和门卫取暖、照明、通讯等约15万元左右。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减少经费开支,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于2006527日早8时起将各校门做如下调整。

撤岗并关闭西门(宽平大路门)

撤岗并关闭北门,只留人行小门。

撤岗并关闭正门(南湖广场门)遇有特殊情况临时启用。

撤岗并关闭去维多利亚宿舍小门。

保留东门(工程训练中心门)。

使用延安大路门为学校主校门,所有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和人员均由此门通行。

望各部门、各单位遵照执行。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