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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6-09 浏览量:

各部门、各单位:
  
目前,学校正按照教育教学计划进入毕业生工作的最后阶段,6月底2006毕业生将陆续离开学校,走上各自工作岗位。为了使毕业生最后的大学时光过得充实而有意义,抒发同学尊师爱校的美好情感,努力营造毕业生文明离校的良好氛围,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下发《关于做好2006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的通知》,以确保2006届毕业生安全、有序、文明地派遣离校。 

一、继续在全体毕业生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以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为核心,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副书记全哲洙同志与大学生谈成人、成才、成功报告精神,努力提高广大毕业生思想政治素质。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和爱校教育工作,帮助毕业生认清是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教育毕业生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工大人”的崭新姿态迎接新的生活。

二、毕业生离校期间是毕业生在校学习、生活的最后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对毕业生高度负责任的态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排专人值班,高效率地办理毕业生派遣离校手续,做到责任到人、热情服务、细致入微,为毕业生离校提供便利条件,使广大毕业生心情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
   
三、
以座谈、经验介绍等多种形式组织优秀毕业生就他们大学时代的心路历程、考研心得、求职感受、学习方法等内容对低年级同学开展典型教育,让毕业班同学的宝贵经验成为低年级同学勇往直前、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宝贵财富。

四、各学院学生政工人员要深入到学生公寓,全面了解毕业生的思想状况,做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毕业生职业道德教育,帮助毕业生正确认识职业特点,客观分析自我职业倾向;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积极缓解毕业生因就业压力而产生的焦虑情绪,帮助毕业生做好就业心理准备。
   
五、
各学院要对毕业生开展文明离校的一系列法制法规、校纪校规、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活动,突出对毕业生进行爱校荣校、文明离校教育,引导毕业生再为母校增光添彩。同时,各学院应在思想上、生活上主动关心毕业生,积极帮助毕业生解决在离校前遇到的各种困难。

六、毕业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派遣:

1.档案材料不齐全者;

2.未经毕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3.
受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未满者;
4.
离校手续未办理完毕者;
5.
在择业或离校过程中有不良表现者;

6.未交清学费、住宿费、宿舍电费或未归还贷学金且没有与学校签订缓交协议者;

7.有国家助学贷款但未同银行签订还款协议书者;

8.因病住院借过款但未办结帐手续者。

七、各学院要认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毕业生,并结合通知精神做好本单位的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同时开展一系列健康向上的毕业离校活动,并请各学院把活动计划报学生处思想教育科。

八、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宿工作,并做好信息反馈和信息上报工作,对突发事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维护学校稳定和广大毕业生切身利益。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2006届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