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17-2018学年度暑假将近,各类溺水、交通、食品卫生、雷电等安全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为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2018 学年度暑假期间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吉教安〔2018〕1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在暑假前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地震等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安全,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特别要提醒假期打工的学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明辨是非,防止被盗被骗。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部门(单位)在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隐患。要充分利用暑期便于排查整治隐患的有利时机,组织有经验、业务水平高的工程技术人员,重点对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及卫生防疫、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三防”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注重整改实效,切实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的隐患。对于部门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立项解决。
三、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汛期将至,要针对极端天气明显增多的实际,随时掌握天气变化,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重点检查校园周边地质环境、防雷设施、学校校舍和在建工程,全力保障师生安全。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多途径、多平台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做到发送到人、预警到人。进一步修订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提前制定师生紧急疏散转移方案,要科学准备汛期抢险物资,提早落实指挥队伍、专家队伍、守护队伍和抢险队伍,确保汛期到来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四、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暑期留校学生,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采取集中住宿等方式,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统一管理,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在暑期组织学生参加调研和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大型集体活动时,要制定完备的工作预案,并报学校安全处备案,要有专职老师带队,进一步明确责任。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要周密安排,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
五、保障师生暑期交通安全
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师生假期外出做到“三个掌握一个养成”:掌握道路交通基本法规;掌握常见标志、标线的导向、警告和禁令图示及作用;掌握交通事故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驾车、文明走路、文明骑车和乘坐合格车辆的良好习惯。
六、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将本部门(单位)值班表报送安全处备案。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第一时间如实上报。
安全处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