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更好保障师生教学、科研和日常生活,提高维修经费使用效率,按照申报有流程、维修有计划的工作原则,现就2022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以实际需求为基础,统筹申报年度维修计划;
(二)应修尽修;
(三)消除安全隐患。
二、申报范围
(一)1-10万元维修改造项目;
(二)室内门窗、隔断、大白、给水管路类、电气线路类(不含网络线路)、防水等;
(三)室外屋面、防水、道路、围墙、场地、建筑墙体等。
三、申报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并如期提交申报表。未按期申报视为无维修改造需求,除突发及不可预见情况外,原则上不再新增维修改造项目。
(二)申报维修改造项目计划时,需简要说明维修改造项目的原因、项目内容、要求及概算等内容,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部门盖章。
四、项目审批及实施
各单位、各部门申报维修改造计划由后勤处汇总并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踏察,初步形成年度维修计划并报请学校办公会批复后列入2022年度财务预算,按照年度维修改造总体安排及项目轻重缓急分步实施。
五、时间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在2021年12月30日前将“长春工业大学2022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报后勤处办公室。邮箱:130091284@qq.com,联系电话:85716812。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2022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
后勤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