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经过前期报名、资格业绩审核和公示,马上进入基层单位推荐和学校专家组评审阶段,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职称评审工作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职称评审组织部门全面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相关规定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要明确职称评审工作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和有关规定。要严格按要求遴选评审专家,明确评审专家责任,督促评审专家公平公正开展工作。要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认真受理参评人员的合理诉求,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荐责任,要严格按照学校职称评审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排序推荐工作。要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加强对参评人员的教育引导,确保职称评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不正之风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正确行使权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请托、礼品、现金及宴请等;不得在职称评审期间为参评人员说情、拉票,杜绝任何影响公平公正评审的行为;不得泄露评审专家信息。
参评人员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如实填报申报材料,不得有伪造学历、论文著作、获奖证明及其他成果和工作业绩等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向学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评审专家递送参评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宴请或委托他人宴请有关领导和评审专家,或赠送礼品、现金、购物卡等。
职称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相关规定,不得接受与职称评审有关的请托和礼品、现金;不得为参评人员游说、拉票;不得对弄虚作假材料知情不报。严格回避制度,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有关答辩、评议、表决等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职称评审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受理广大师生信访举报,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环境,保障参评教师的合法权益。对于举报内容涉及或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反对和惩治恶意或不负责任的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716493
来信来访地址: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办公楼1360室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