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立项课题的管理,保证立项课题按期顺利的完成,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我校将对2003年以来所立的各级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进行全面检查(不含吉林省“十一五” 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望各位课题负责人按课题检查的有关要求,将所立项的课题做一阶段性小结,并认真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年度检查表》。为了我们了解、跟踪整个课题完成的全过程,以便于更好地进行教育科研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各位课题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并于2007年1月15日前将《长春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年度检查表》报送我校高教所高教研究室(校部楼522室),我们将根据课题的进展及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妥善安排,积极协助您顺利完成课题的各项工作。
附:《长春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年度检查表》
长春工业大学高教所
2006年12月18日